“526飙车案”纪念碑规划将提交国土部门审核

2020-10-28 16:16

“526飙车案”纪念碑规划将提交国土部门审核

壬辰夏寅时,深圳侯氏醉欢后携三女驱车滨海大道,速暗流星,声惊栖鸟,倏撞俩车,一车骤燃致谭氏唐氏张氏亡,侯逃逸,三时辰归案。万民激愤,报馆笔伐,更有新物微博呐喊。李代桃僵之诘,车马良序之辩,路官几度升堂,御史复审。随之查酒查车查枉法,思贤思律思故人。凿石以记,人命关天,天命问人。 ——邓康延在个人新浪微博上发出的碑文,欢迎网友“@邓康延

纪念碑到底怎么“立”?自著名文化学者邓康延在微博呼吁为“5·26飙车案”立碑后,网友“一边倒”支持的同时,也十分关注立碑有无程序可供市民申报。

昨日,市规划国土委城市与建筑设计处指点迷津——“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但须先将规划项目资料提交至规划国土部门业务窗口。”

对此,邓康延颇为欣喜,称将尽快准备项目资料。

立碑地点:

事发现场VS 红树林

邓康延的呼吁在微博上发出后,网友们便开始众议立碑一事。

在立碑地点上,网友们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看法。在网友“石中华”看来,既然是纪念“5·26飙车案”,就应该将碑立在事发现场,事情和碑文的关联可更为紧密。

但更多的网友还是支持在附近的红树林建碑,给出的理由大致有两个:一是事发现场车来车往,不适合立碑干扰路过车主视线,也不适合瞻观;二是红树林临近事发现场,节假日前往公园的市民多,纪念碑的作用也能更好得到发挥。

继6月6日邓康延在微博上发出初拟碑文后,不少支持建纪念碑的网友,也提出自己对碑文的看法。网友“陆亚明”说,鉴于尚有各方质疑待解,建议初拟的碑文上“滨河路上侯培庆醉驾飙车连撞两辆出租车”改为“滨河路上有醉驾者飙车连撞两辆出租车”。即使确是侯某肇事,似乎也罪不至勒碑传世,如用文言更佳。另有网友“唔明则鸣” 表达了不同意见,“肇事者全名照登无妨。无遮无掩才是真相……”

资深媒体人、前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杨锦麟也关注到此事,并积极参与其中。他的感慨得到众多网友的转发支持——“此碑不在事故发生过程记录,而在围绕此事的诸多种种,也是深圳公民社会构建的一段公里数。”他感喟:“其实深圳激情仍在民间。”

邓康延再写文言文版碑文

昨日下午,邓康延再次通过微博发出文言文版碑文。碑文是否将以文言文版示众?对此,邓康延告诉记者,最后的碑文还是定为白话文,文言文版仅供网友观摩和商讨。“当然,如果条件允许,我当然希望能够在纪念碑的旁边再立一块小碑,刻上文言文版的碑文。”

谈及纪念碑的具体操作方案,邓康延坦言,以往的纪念碑均是政府提前规划,各部门相互配合建成,对于这种民间呼吁的“突发性纪念碑”,需要走哪些程序,自己“心里没个准”,而且最终能否立起来,也很难说。可他表示,也正是因为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民间自发性立碑就有了突破性意义。

“‘公民立心’,这是深圳这么多年来,不泯然于众城的原因。在这个过程中,我被这种强烈的公民意识深深感动,所以一定要尽可能促成这件事。还是那句话,不管碑最后建成与否,这块碑已经在广大深圳市民的心中了。”

将尽快提交纪念碑规划项目资料

突发性纪念碑立碑须走何程序?近日来,记者采访诸多“相关部门”无果。经多方查问,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城市建筑与城市设计处的工作人员张女士给记者指点了“迷津”—— 据她介绍,根据立碑地点不同,有两种情况:如果立碑地点为企业用地,则所有人可以自行立碑;如果选址在城市公共用地,则需要向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提交相应规划资料,包括纪念碑图纸、地址等。

纪念碑可以何种名义申请?张女士称,纪念碑既可以个人名义提出,也可以单位名义前来申报。申请业务由管理局相应业务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经过工作人员审核,将会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至于审批时间的长短,则根据具体业务而定。

当记者问及是否只需要通过管理局的审批时,张女士说,原则上,小型纪念碑通过审核就可以了,但大型纪念碑即使审核通过,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再进行沟通。

当记者将这一讯息告知邓康延时,他甚是兴奋。他说,纪念碑将以民间的名义进行申请,他将会同自己的好友一道,尽快把纪念碑的申请资料准备好,并尽快提交至管理部门,“网友们如果有好点子,希望能在微博上@我,希望方案能集中民间智慧。”

@微感言

@辜晓进:民间立碑,崭新尝试,支持康延。

@晶报:“公民立心”,是深圳不泯然于众城的原因。

@若谷Lie:赞同,美德方宜传世!醉驾飙车行为当醒世

@胡野秋: 碑文尚妥,但为准确计,“滨河路”应为“滨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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